​中山市科协关于授予第四届星级学会称号的决定

发布时间: 2017-11-13 出处: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

市级各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各学会科技服务站,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》,促进和引导我市学会深化改革、健康发展,加强各学会科学规范化管理,不断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和实效,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在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作用,根据《中山市科协关于开展中山市第四届星级学会评估活动的通知》(中科协字〔2017〕13号)要求,经申报学会自评、市科协现场考察和专家组最终评定,决定授予22个学会第四届星级学会称号,其中,授予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等15个学会三星级学会称号,授予中山市企业品牌促进会等7个学会二星级学会称号。

希望被授予星级学会的单位,再接再厉,争取新的成绩。同时,也希望各学会继续依照《中山市星级学会评估办法》努力争创星级学会,更好地服务科技工作者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、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、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,切实发挥科技社团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,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、科普和科技咨询活动,扎扎实实地做好学会各项工作,为创建幸福和美中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

 

附件:中山市科协第四届星级学会名单

 

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1月13日

 

 

 

附件:

中山市科协第四届星级学会名单

 

一、三星级学会(15个)

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、中山市电机工程学会、中山市科技工作者协会、中山市护理学会、中山市药学会、中山市机械工程学会、中山市农学会、中山市计算机学会、中山市气象学会、中山市中医药学会、中山市医学会、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、中山市食品学会、中山市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协会、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

二、二星级学会(7个)

中山市企业品牌促进会、中山市化工学会、中山市预防医学会、中山市软科学研究会、中山市林学会、中山市兰花协会、中山市翻译工作者协会